股指期货交易权限开通要求:
1.申请开通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;
2.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,通过相关测试;
3.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、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,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;
4.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;不存在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。
对于自然人投资者,自然人开户条件包括:申请开户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;
(2)自有资金: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;
(3)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;
(4)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;不存在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。
期货交易权限开通条件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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